中華民國環境檢驗測定商業同業公會
【轉貼資訊】轉環保署函填報「維生基礎設施」工作人員名冊(環署授檢字第1101003369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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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環保署重要訊息:
環保署函填報「維生基礎設施」工作人員名冊(環署授檢字第1101003369號),檢附該函之電子檔附件請參考。
 
已有跟環保署承辦人員聯繫,黃小姐補充說明如下
  1. 造冊名單請依據貴公司向環保署檢驗所申報人員中,須實際執行檢測相關人員。
  2. 執行檢測案件之場所,須符合環保署來函說明二「維生基礎設施」(共 18 類)內(如配合主管機關之稽查、毒災等採樣檢測)。
  3. 請貴公司謹慎評估列入造冊名單人員之必要性,環保署將在審核後逕行通知。
請填妥造冊名單後在110/6/28前電子郵件給環保署:黃鳳美(03-4915818#2402fongmei.huang@epa.gov.tw 如無亦請回覆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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